党委统战部职责

 

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、组织协调机构、具体执行机构、监督检查机构,承担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协调关系、举荐人才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等职责,服务学校中心工作。

1.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制定学校落实政策的具体工作措施和计划,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。

2.统筹协调指导学校二级党组织及各部门的统一战线工作,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项统一战线工作的落实情况。

3.负责发现、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,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。协同组织、人事部门发现、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;做好有关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。

4.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开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后备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管理和举荐工作。

5.了解学校党外人士的情况,掌握分析他们的政治、思想动态,反映他们的意见、批评和建议。做好他们的来信来访工作。

6.做好党外人士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有关工作。

7.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等工作,联系民主党派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。

8.负责协调和落实学校民族宗教工作。组织学习、传达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;建立民族宗教工作沟通协调机制,研究解决有关情况。

9.负责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。

10.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台和留学归国人员统一战线工作,贯彻落实中央侨务政策和留学归国人员政策,做好留学归国人员联谊工作和侨联工作。

11.落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工作。

12.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。

13.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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